1)對于比較復雜的民用建筑,在設計階段,各種工種(暖通空調、給排水、供電照明、建筑專業)應協商空間分隔,確定各種管道的標高范圍。一般情況下不得越出給自己規定的界限。遇有個別管段要越界時應與其他工程協商。
2)解決各種通風管道相碰及協調的原則,一般為:“小管讓大管,有壓讓無壓”。例如,自來水管與風管相撞,則應當自來水管拐彎。冷、熱水管與下水管接觸時,應更換冷、熱水管。
3)施工前應設備總管的工程師,將各工種的管線,單線畫在一張平面圖上。每種管道用一種彩色筆。綜合各交點標高,看是否有矛盾,及時發現,安裝前解決問題。
4)為了減少投資,節省空間,降低樓層高度,一些無坡度要求的管道可以穿梁敷設(如自來水管道、消防噴淋干管等)。